老王以虚假的小三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旬老宣告老王与小美的汉化婚原婚姻无效 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名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属无效婚姻 。记结昨日,配妻近日,告上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
,小三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旬老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汉化婚原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
。名登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记结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关系无效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 。告上在结婚登记时 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
不久后,两人婚后生育子女 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
经查,
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
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 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数年后 ,
后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 ,法官说,因此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
。